今年下半年,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持续高压进行治理。9月1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的违法性质和治理态度。那么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挖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虚拟货币“挖矿”是什么?虚拟货币本质上就是一段加密数字,他的原理是凭借电脑的算力来对一串数字进行解密,最先计算出答案的人就可以获得货币。虚拟货币的一大特点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说没有政府和有关的部门对其监管,这就为洗钱、逃税漏税、转移资产等犯罪提供了方便。
其次,虚拟货币完全是一个炒作出来的商品,在使用电脑对其计算的时候,会浪费大量的电力,而这个过程中没有产出任何有用的物质,只是搞出了一串数字而已,并且这串数字还很有可能被用来犯罪。
二、关于挖矿的相关规定对于“挖矿”行为的性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明确写道: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国家规定不止为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定了性,也直接打碎了虚拟货币的投资“价值”,当一个投资行为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投资者的风险将被无限放大。所以各位同学切记不要贪图收益而进行投资,记住一句话:“你想要它的利润,而它想要你的本金!”
三、虚拟货币“挖矿”国法不容,勿存侥幸目前,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整治。
日前,浙江省通过直查机房、循线倒查“矿机”等方式,突击抽查全省7个地区20家国有单位的36个ip地址,严肃查纠一批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封“矿机”68台、单机260余台,查处利用公共资源主动“挖矿”48人。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罚。
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这一行为目前已经被明确规定为违法行为,请各位同学们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切勿知法犯法,切莫继续抱着通过虚拟货币“挖矿”来大赚一笔的侥幸心理,远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