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①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②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③严格用电报装业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④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⑤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及金融服务。
来源: 央视新闻